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核电管件及设备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知行管业有限公司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秀山路,本次为一期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6616.29平方米,建筑面积23612.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核电管件生产线、核电设备500台组装产能车间及生产附属用房(含检测中心、成品库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燃气管600万米、金属软管100万米、补偿器5000台、核电设备500台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 | 施工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赌博网站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14437-2022)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冷却塔、冷水机冷却水均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用于盐雾试验调配用水、清洗用水和检测用水;定期排放的检测废水、清洗废水与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焊接、打磨、下料废气均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1);包塑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2);喷墨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03);部分设备维修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危废仓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下料、焊接、打磨工序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包塑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氯乙烯、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喷码工序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中表1标准;臭气浓度、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处置方式如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餐厨垃圾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弃包装、报废品、边角料、金属屑集中收集后外售;焊渣、收集尘、废磨片、废反渗透膜、沉淀捞渣、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油桶、废墨水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废刷子、盐雾废液、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