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溧水区餐厨处理厂二期技改提升——餐厨废弃物全量资源化示范项目 | 溧水区居民生活物品分拣(贮存)中心以北90米的二次中转站 | 南京溧水环卫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居民生活物品分拣(贮存)中心以北90米的二次中转站,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拟利用原生活垃圾二次转运站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2500平方米,建设溧水区餐厨处理厂二期技改提升——餐厨废弃物全量资源化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厌氧发酵罐、高效生物转化机等设备,新增黑水虻生物转化餐厨垃圾及沼渣好氧堆肥共2条资源化处理线,项目建成后新增日处理20吨餐厨垃圾的规模。项目总投资为576.2万元,环保投资为60万元。 | 1、废水:该项目营运期设备清洗废水、厌氧沼液、沼气冷凝水、废气处理废水、初期雨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与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接管标准后一同接管至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运营期预处理、废水处理臭气依托现有1套“植物液洗涤塔+生物滤池+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现有排气筒排放(FQ-1);燃气锅炉废气有效收集通过排气筒排放(FQ-2);堆肥发酵废气有效收集经“两道水洗喷淋塔”除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3);生物转化废气有效收集经“水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4);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FQ-5)。项目拟通过加强设备的维护检修、设置喷雾除臭系统、绿化建设等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 燃气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2)表1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相关标准,破碎工序有组织颗粒物、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建设项目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大件杂物、杂质、粗油脂、污泥、脱硫残渣、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物、收集尘。其中废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物、脱硫残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大件杂物、粗油脂、污泥由其他环卫部门清运;杂质用于黑水虻生物转化、收集尘回用于生产。本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