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星银药业医用产品生产基地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星银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秦淮大道以东,秀山路以南地块,新建厂房,占地面积约4335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为中药前处理车间、综合提取车间、综合制剂车间、综合仓库、质检中心、动力中心、污水处理站、综合楼等配套设施。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异地扩建星银药业医用产品生产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22012颗粒剂6亿袋/年,11031颗粒剂3亿袋/年、复方苯佐卡因凝胶5500万支/年、喷雾剂3500万支/年、口服液3500万瓶/年、多肽类注射剂300万支/年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环保投资240万元。 | 施工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世界最大赌博网站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14437-2022)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提取车间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及研发室后道清洗废水、注射剂产品注射纯水制备废水、洗瓶废水、喷淋废液、循环冷却强排水、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与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醇沉废气密闭收集经二级水喷淋+除雾+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制粒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2);污水处理站废气密闭收集经水喷淋+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3);质检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经SDG+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4);投料粉尘经过车间高效过滤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经气体导出口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生产过程中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质检过程中甲醇、乙腈、氯化氢,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氯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1、表2、表3、表6、表7中相应标准;硫酸雾、厂界无组织废气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中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收集尘、药渣、废滤芯、废RO膜等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等暂存于密封垃圾桶,定期由环卫清运;不合格品、一次性耗材、废试剂包装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SDG吸附剂、实验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污泥待鉴定后根据结果进行合理处置。因此,本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