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京美高美新材料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建设项目 | 东屏街道 | 南京美高美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圣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屏街道朝阳路19号,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台3.8t/h的天然气蒸汽锅炉替代原有2台生物质蒸汽锅炉,不涉及现有项目生产工艺及产品方案变化,全厂产能保持不变。本次项目总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 | 1、废水:本次项目运营期锅炉蒸汽冷凝水、软水制备浓水和反冲洗废水进入厂区冷却循环池后回用生产过程中冷却工序,不外排。全厂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东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燃气锅炉采用超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21)。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次项目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石英砂、废一般活性炭、废滤芯、废RO膜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