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名称行政相对人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 日期处罚决定 日期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失信程度 |
1 | 宁环罚〔2023〕05118号 | 陶延庆(秦淮区延详庆建筑工程服务部) | 92320104MACGQ3QRXX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陶延庆 | 一般 |
2 | 宁环罚〔2023〕05119号 | 南京领洲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04MA20JYK39D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元整(¥244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元整(¥244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倪大斌 | 一般 |
3 | 宁环罚〔2023〕05120号 | 河北安瑞捷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91130929MA0E30X30C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王保怀 | 一般 |
4 | 宁环罚〔2023〕05121号 | 南京新月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16585090565B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张艳 | 一般 |
5 | 宁环罚〔2023〕05122号 | 夏金斗(世界最大赌博网站秦淮区宇敏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 92320104MA1XWY209Q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夏金斗 | 一般 |
6 | 宁环罚〔2023〕05123号 | 南京曜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13MA250U509P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李志耀 | 一般 |
7 | 宁环罚〔2023〕05124号 | 赌博网站霖森鑫劳务有限公司 | 91320102MA7F81GCXD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孙德林 | 一般 |
8 | 宁环罚〔2023〕05125号 | 南京有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15MA1WQX5F42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捌佰元整(¥298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捌佰元整(¥298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沈朝强 | 一般 |
9 | 宁环罚〔2023〕05126号 | 南京裕皖建设有限公司 | 91320115MA21N7663D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陈廷刚 | 一般 |
10 | 宁环罚〔2023〕05127号 | 付加友(六合区潘城劳务服务中心) | 92320116MA7FUJ623X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付加友 | 一般 |
11 | 宁环罚〔2023〕05128号 | 付加友(六合区潘城劳务服务中心) | 92320116MA7FUJ623X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元整(¥244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贰万肆仟肆佰元整(¥244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付加友 | 一般 |
12 | 宁环罚〔2023〕05129号 | 姜香平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一般 | ||
13 | 宁环罚〔2023〕05130号 | 南京李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13MA20K0XN8N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肆佰元整(¥154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纪云 | 一般 |
14 | 宁环罚〔2023〕05131号 | 江苏德瑞杰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91320981MA1X7JEX8B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苗洁 | 一般 |
15 | 宁环罚〔2023〕05132号 | 杨小高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一般 | ||
16 | 宁环罚〔2023〕05133号 | 曾兆国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一般 | ||
17 | 宁环罚〔2023〕05134号 | 南京砼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05MA7JKX292R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华晶晶 | 一般 |
18 | 宁环罚〔2023〕05135号 | 中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310230749562427C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刘建明 | 一般 |
19 | 宁环罚〔2023〕05136号 | 南京易展土石方基础有限公司 | 91320104733170605H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张维秀 | 一般 |
20 | 宁环罚〔2023〕05137号 | 曹冠军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一般 | ||
21 | 宁环罚〔2023〕05138号 | 南京袁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13MA27B80Y75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侯立勇 | 一般 |
22 | 宁环罚〔2023〕05139号 |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91330783785663700R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应培新 | 一般 |
23 | 宁环罚〔2023〕05140号 | 南京智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05MA1MQL4K77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元整(¥19900.00元)。 | 2023年12月6日 | 祝学兵 | 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