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69977052(政务大厅)/69510787(环评科) 通讯地址:世界最大赌博网站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 联系人:世界最大赌博网站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 |||
一、2025年6月13日-2025年6月1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富利龙(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工程塑料及改性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5〕51号 | 2025.6.16 |
2 | 关于南京天景山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高低压继电器保护装置及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5〕52号 | 2025.6.16 |
3 | 关于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复合材料成型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5〕53号 | 2025.6.13 |
4 | 关于南京新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新工医学检验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5〕54号 | 2025.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