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5-83630891
联系地址:世界最大赌博网站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
联系处室:污防处
单位名称 | 南京宁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核准经营 范围 | 清洗含废机油的包装桶(HW08,900-249-08)50000只/年;清洗含废乳化液、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废卤化有机溶剂、废有机溶剂的包装桶(HW49,900-041-49)130000只/年。 |
核准有效期 | 自2023年5月至2028年4月 |
变更内容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到期换证 |